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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防陸挖角 經部擬修營業祕密法

為因應大陸「對台31條」的挖牆角政策,經濟部擬在《營業祕密法》增訂「違反祕密保持令罪」;為了留才,金管會則擬將企業庫藏股轉讓員工年限由三年放寬為五年。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31)日主持「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本次主題是解決「缺人才」問題。國發會表示,包括「留才」、「攬才」、「育才」三大面向21項策略中,已完成11項;但後續各部會持續精進的作法,才是讓政策更顯效益的關鍵。

今年初,大陸宣布「對台31條」的政策,全面拉攏台灣人才西進。過去,高科技業被對岸挖角時有所聞,且不乏將公司營業機密趁機帶走的前例;為此,經濟部擬修正營業祕密法。

現行營業祕密法已針對妨害營業祕密者加重刑責,為使法令更完善,經濟部擬新增偵查「祕密保持令」制度,以及增訂「違反祕密保持令罪」,防止偵查中造成營業祕密二次洩漏。

為了留下人才,金管會也擬修正《證券交易法》,將庫藏股轉讓期限,由現行三年延長為五年。轉讓股份給員工是企業庫藏股的用途之一,轉讓期限延長,可保留供員工認股權轉換或轉讓股份給員工的時間更彈性。

此外,科技部也將推動「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哥倫布計畫」及「沙克爾頓計畫」,提供中青學者研究補助,充裕中青學者研究資源。推動「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提供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至企業及學研機構在職實務訓練一年,媒合至產業就業或創業,鼓勵博士級人才投入產業。

國發會表示,留才、攬才、育才的項策略中,針對「留才」已完成的包括財政部與經濟部分別陸續完成所得稅法、產創條例及公司法修法;提供「員工獎酬股票」租稅優惠;放寬員工獎酬工具發放對象等。

此外,國發會也積極推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

「攬才」上已完成的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年2月8日正式施行以來,已核發出65張就業金卡;且仍有多位美國矽谷重量級新創人才,有意循申請「就業金卡」方式來台發展。

小辭典/祕密保持令是什麼?

為了調查洩露公司營業秘密的來龍去脈時,偵查人員須知道該公司的營業秘密是什麼,為了防止偵查人員在調查過程反而洩露營業秘密,擬修法倘若檢警在調查中洩露了公司營業機密,就是違反了秘密保持令。

我國高科技人才被陸商挖角時,常見到將公司營業機密一同帶走的案例,但業者為了怕偵查過程再次洩漏機密,大多選擇姑息攜帶公司機密登陸者,配合檢警偵查的意願也降低,讓人才「帶槍投靠」的消息時有耳聞;未來修法則能補強營業秘密法的強度。

1070801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