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印文鑑定

全省諮詢服務電話:02-2696-9191

 

◆ 鑑定受理實績
本院為司法院函請協助辦理民事案件囑託鑑定之機構,受理各級法院及地檢署囑託、全國各地法律事務所、保險金融機構等委託,進行筆跡印文等文書鑑定,司法及爭議案件實務經驗豐富,科學鑑定、立場公正,長期深獲公民營機構之信賴。

 

 
◆ 鑑定研究範

•  遺書印文及簽名真偽      

•  契約協議書之印文及簽名真

•  票據借據、信用卡之印文及簽名真偽  

•  有價證券、不動產證件之偽          

•  銀行、金融機構文件之印文及簽名真

•  簽收單、企業內表單之印文及簽名真

•  交易文件、貿易文件之

•  身分、學歷、出生等證明文件之真

•  恐嚇書信、匿名文件(影印、傳真)之辨識

•  病例文件、處方簽文件之紀錄狀況

•  印刷分析鑑定

◆ 鑑定服務流概要

一、案情諮詢:

此階段先瞭解案情內容,以及爭議文書之背景事件,並確認所待釐清之爭議重點。(筆跡鑑定須瞭解書寫人年紀、識字程度及健康.等條件)

二、文書狀況評估:

針對被鑑定之文書狀況或文字(或印文)條件,確認是否足以進行鑑定,包含文書是否完整,比對用文字(或印文))型態是否有呈現鑑定必要條件之狀態與特點。

三、鑑定方案規畫:

依據上述所確認之被鑑定文字(或印文)與文書條件,確立鑑定條件與流程、方法,並確認費用後進行報價。

四、受理鑑定案件:

委託者繳費後,整理被鑑定文書、立案建檔。

五、鑑定分析之實施:

首先進行文書初步目測觀察與數位處理,再進一步行細部放大觀察與圖像分析,同時針對結構、特徵等因素進行異同分析,並執行報告撰寫。

六、結論確立與意見撰寫:

依據鑑定分析所筆對之內容,進行綜合評估,確立最終意見與鑑定結論。

七、鑑定報告製作與出具。

◆ 筆跡鑑定說明

所謂筆跡鑑定是分析二個以上複數的筆跡中,是否有書寫人個別的慣性與獨特性的存在,一般而言書寫人會有常用的書寫特徵以及其個人特殊的筆畫,依此來判斷是否為同一人所撰寫;當然在鑑定方法中必須考量是否有偽造的情事背景,必要時也會請相關當事人進行現場自然書寫;目前筆跡鑑定除書寫方式的判別外,另可以電子顯微鏡來進行較為精密的鑑定

◆ 印文鑑定說明

印文件定主要以重疊法以及顯微鏡擴大二種方式來進行,首先需判斷其印文是否清楚,以及印泥為油性或水性,以及印鑑及紙張材質為何;其次判斷其字體以及其邊緣線是否一致,印泥本身的分布、用印時的力道等皆為可參考分析的範圍,之後開示進行影像之檢查及分析,影像重疊法必須注意距離、裝置等同一條件拍攝。


專業資格:

•  司法院函請協助辦理民事案件囑託鑑定之機構。

•  司法院、行政院共同指定之專利侵害鑑定專業研究機構。

•  上市上櫃公司董監事進修之認可機構。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審查通過認證為公務人員得參與終身學習之民間學習機構。

•  行政院金融檢查委員會認可之企業內部稽核專業人員訓練認可之研究機構。

•  內政部營建署認可之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檢查研究機構。

•  經濟部工業局認可為策略性工業輔導研究機構。

•  經濟部工業局能量登錄認可之智慧財產鑑價、智慧財產輔導之研究機構。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美國政府認可辦理輸出廠商之光罩式唯讀晶片標示登錄之登錄機構。

•  經濟部認可之「智慧財產託管、信託」機構。

•  國內、國際具有公信力之「著作權登錄機構」、「營業秘密權登錄機構」及「資訊程式秘密信託登錄存證之研究機構」。